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朝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
添加时间:2017年11月17日
来源:
常州劳动工伤纠纷律师
http://www.msldjfls.com/
各县(市)区人民政府,市政府各部门,市直各单位:
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,根据《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朝阳市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批复》(辽政[2005]6号),市政府决定从2005年1月1日起将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由每月240元调整为每月350元,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定为3元。请认真按规定标准执行。
二○○五年一月十九日
文章来源:
常州劳动工伤纠纷律师
律师:
张静
[江苏]
北京市盈科(常州)律师事务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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