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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/4/24 16:41:53 留言
律师您好,我向你大概介绍一下情况:我是湖南涟源人,离婚后再嫁四川眉山市东坡区王姓男士,和他育有一个儿子,年满七岁,王姓男士经常借酒风家暴我,我也几次去判处所求救过,妇联求救过,都有记录,他好吃懒惰,对家对儿子不担责任,从不给家里出一分钱,2017年年底我带儿子回娘家了,就一直没去过四川了,现儿子留在我身边在双江小学读一年级,我每天照顾儿子读书无法去打工挣钱,面临经济危机,给姓王的打电话要钱,他以:你有本事带回娘家你就自己养为理由推卸抚养儿子的责任,不闻不问,我说把儿子送回四川,他也不要,我在四川买了一套小户型的房子,是我付的钱,房产证也是我的名字,现他住着,我想离婚要回那套房子,变卖来供养这个七岁的儿子,求您指点指点,空了给我回信